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(nèi)容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廣州天賜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于 2014 年 11 月 26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《關(guān)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 2,500 萬元(含2,500 萬元)暫時補充流動資金(占公司首次公開發(fā)行股票募集資金凈額264,797,575.05 元的 9.44%),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,從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止,具體內(nèi)容詳見公司 2014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《證券時報》、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日報》和巨潮資訊網(wǎng)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的《關(guān)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》。
根據(jù)上述決議,公司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使用 2,500 萬元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。2015 年 11 月 19 日,公司已將上述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 2,500 萬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,并將上述歸還事項及時通知公司保薦機構(gòu)安信
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薦代表人。
特此公告。
廣州天賜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5 年 11 月 21 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