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此前,電動車主充電只需繳納電費。但該政策一出,電動車主在公共充電樁充電,需要繳納電費和充電服務費,充電服務費交給充電樁建設單位。
這將給電動車主增加近一倍充電成本。以國家電網(wǎng)為例,公共充電設備收費為0.8745元/千瓦時。從2015年6月1日開始,國家電網(wǎng)將收取電費之外的服務費,服務費不超過當日北京市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的15%。以5月7日的油價為例,當天電動車充電服務費不會超過0.969元/千瓦時。(注:一度電等于一千瓦時)
也就是說,5月7日到國家電網(wǎng)充電站充電,要繳納電費0.8745元/千瓦時電,還要繳納充電服務費0.969元/千瓦時(以收最高點為例),今后充電差不多一度電要交1.8元。這樣一來,電動車主的充電費馬上翻了一番。
還有人算過一筆賬,以千瓦時電繳納0.8元充電服務費為例,一輛電池容量為25千瓦時的電動汽車充滿電,需要繳納充電服務費20元,如果每天充一次電,每年一輛車增加的充電服務費約7300元。這是一大筆成本。
此前,電動車在介紹使用成本時,通常用這組數(shù)據(jù):用電行駛成本比用油成本少2/3,不出幾年就能省出一大筆油錢。但在實際情況中,未必是這樣。
例如,盡管北京已經(jīng)出臺了電動車不限行、不限號等福利政策,但電動車主還是承受了很多痛苦。很多公共充電樁除了收電費,還要收停車費,有的地方停車費每小時8元錢,如果每輛車充滿電需要8小時,這也是一大筆成本。
最近,北京發(fā)布了全市充電樁地圖,給電動車主帶來很多便利。但據(jù)一些車主反映,不少公共充電樁的標準不統(tǒng)一,不能兼容多個汽車品牌充電,還有的公共充電樁就是個擺設。
照此算來,電動車的使用成本并不低。如果再征收每年7000多元的充電服務費。一輛電動車的使用成本還有多少優(yōu)勢,能與燃油車抗衡?還有多少消費者愿意選擇電動車?
有言論稱,北京征收充電服務費不是首例,全國許多城市如合肥、南京、佛山都出臺了征收充電服務費的政策,有的城市充電服務費高達1.7元/千瓦時,與此相比,北京的并不高。還有言論稱,北京發(fā)改委出此政策的依據(jù),是按照國家發(fā)改委去年7月下發(fā)的《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制定的。
《通知》提出,要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(或燃氣)汽車使用成本原則,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。在充換電設施經(jīng)營企業(yè)向用戶收取的電費、充換電服務費這兩項收費中,電費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電價政策執(zhí)行,充換電服務費由地方按照“有傾斜、有優(yōu)惠”原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。
但是,《通知》的基本精神,還是要給電動車主更多實惠,達到推廣電動車的目的。例如《通知》還提到,2020年前,各地要通過財政補貼、無償劃撥充換電設施建設場所等方式,積極降低運營成本,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,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實惠,增強電動汽車競爭力。
因此,在電動車推廣剛剛破冰的時候,征收太高的充電服務費,時機并不成熟。國家863“節(jié)能與新能源汽車”專家組組長王秉剛說,漲充電費要特別謹慎,電動汽車還在培育期,別太急賺錢。
記得一位汽車界人士曾總結說,電動車推廣慢,主要是因為蛋糕還沒做好,大家就來搶蛋糕了。
如今,電動車推廣的蛋糕剛剛鋪了個底子,還沒做好主體,更沒放好奶油和水果,建議相關部門暫緩搶蛋糕,還是齊心協(xié)力做大蛋糕吧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