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百科技公布,因未按期、足額收到剩余貨款,為保障公司債權利益,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容百鋰電材料有限公司(“湖北容百”)作為原告,于2019年11月20日分別向深圳市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(“深圳比克”)及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(“鄭州比克”)提起訴訟,后先后于2019年11月25日及2019年12月13日獲得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(qū)人民法院及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《受理案件通知書》。截至公告日,該等案件尚未開庭審理。
公司已向法院提起約1.94億元財產保全申請并獲法院裁定支持,由于公司可能不是第一順位財產保全人,存在財產保全的價值無法覆蓋訴訟金額的風險。若敗訴,公司將承擔此次案件的訴訟費用,并且存在無法全部或部分收回上述剩余貨款約2億元及相應逾期付款違約金的風險。鑒于此次公告的涉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,此次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,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。
公司已向法院提起約1.94億元財產保全申請并獲法院裁定支持,由于公司可能不是第一順位財產保全人,存在財產保全的價值無法覆蓋訴訟金額的風險。若敗訴,公司將承擔此次案件的訴訟費用,并且存在無法全部或部分收回上述剩余貨款約2億元及相應逾期付款違約金的風險。鑒于此次公告的涉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,此次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,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