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深圳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表示,為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(yīng)用、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消費,經(jīng)市政府同意,現(xiàn)將《深圳市應(yīng)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(yīng)用若干措施》(深府辦規(guī)〔2020〕7號)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。
深圳對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,其中新購純電動高級型或經(jīng)濟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/車,新購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/車。深圳對將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車(或新能源小汽車)舊車置換更新為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財政補貼,其中置換更新為純電動高級型或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/車,置換更新為純電動經(jīng)濟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/車。
深圳對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,其中新購純電動高級型或經(jīng)濟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/車,新購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/車。深圳對將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車(或新能源小汽車)舊車置換更新為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財政補貼,其中置換更新為純電動高級型或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/車,置換更新為純電動經(jīng)濟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/車。

